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梅家渎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梅家渎基地建设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梅家渎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宜兴市高塍镇梅家渎村,地块中心坐标为X=3483050.191m,Y=40477620.358m,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5000m2,该地块目前为干涸的坑塘,地块内未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地块规划为科研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科研用地(0803)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委托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梅家渎基地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为养蟹塘,养殖过程中投加的饲料可能会带入铜、铅、镉、汞、砷等微量重金属,可能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委托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本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后续开发及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调查成果如下:
1、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
地块内:本地块历史上为养蟹塘,2022年养殖活动终止,养蟹塘废弃,一直闲置至今。螃蟹养殖过程中会投放饲料进行投喂,饲料受原料污染、添加剂杂质混入及生产环节环境带入等因素影响,可能含有铜、铅、镉、汞、砷等微量重金属,同时因本地块养蟹历史悠久,经长期的养殖活动使上述重金属通过残饵沉降、养殖水体下渗等途径对地块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关注污染物为铜、铅、镉、汞、砷等重金属。
地块外: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生产企业,目前地块周边在建厂房和在建道路对本地块几乎无影响。地块周边养蟹塘因养殖过程中投加的饲料可能会带入铜、铅、镉、汞、砷等微量重金属,通过地下水迁移等途径,对本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存在潜在影响。
综上,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污染识别情况,考虑本地块内及周边养蟹生产活动对本地块的影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因此调查地块关注污染物为铜、铅、镉、汞、砷等重金属。
2、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梅家渎基地建设项目地块,调查面积为5000m2。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过程中,共布设6个柱状土壤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井,1个表层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利用现有井)。
1、土壤
本次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梅家渎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共采集58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1个对照点平行样),送检土壤样品量为28个(含2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1个对照点平行样)。共检测GB36600中的污染物指标45种,检出土壤污染物6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13.3%;土壤样品检出因子(不含pH)的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第一类用地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无超标点位,无超标数据。
2、地下水
本次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梅家渎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样,1个对照点平行样),地下水送样量5个(含1个对照样,1个对照点平行样)。共检测地下水指标45种,检出地下水污染物4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8.9%;地下水样品各检出数据中检出因子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范围内,无超标点位,无超标数据。
3、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第二阶段送检的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来看,该地块所检土壤污染物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因此调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